据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规范节日广告市场秩序,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广告经营主体及消费者发布广告合规提示,明确商业广告发布应遵循的法规与具体要求,并将在“双节”期间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提示强调,所有商业广告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规定,确保广告真实、合法,坚持正确导向,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广告经营者、发布者需建立健全广告业务审核与档案管理制度。
1. 广告内容不得含有淫秽、色情、暴力、赌博、迷信、恐怖等违法违规内容,不得涉及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不得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2. 不得发布以“免费旅游”“零团费购物游”等为噱头的虚假旅游广告,不得对旅游相关服务作引人误解的宣传。
3. 食品(含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易与药品、医疗器械混淆的用语。
4. 医疗(含医疗美容)广告需按规定取得审查证明,不得夸大疗效、对安全作保证性承诺,不得利用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5. 年货、酒水、礼品等商品广告,对性能、功能、质量、价格等信息的表述需准确清晰,不得虚假宣传或引人误解。
6. 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广告不得含有“保证赚钱”“保本无风险”等保收益承诺,不得利用专业人士、受益者作推荐证明。
7. 考研、公考、职业技能等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保过”“上岸率”“官方指定”等保证性承诺,不得暗示、命题人员参与培训。
8. 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竞价排名的商品或服务应显著标明“广告”。
9. 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10.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要严格查验广告主信息及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
文昌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各经营主体对照提示开展自查自纠,合规发布广告。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甄别防范虚假违法广告,保护自身权益。如发现违法广告线进行投诉举报。